已享受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(yè),在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到期后,可以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的方式補繳社會保險費嗎?
2023-05-26 來自: 大連雙誠財務(wù)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(shù):287
根據(jù)《關(guān)于進一步做好社會保險費惠企減負有關(guān)事項的通知》(遼人社發(fā)〔2023〕16號)第三條的規(guī)定:
已享受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(yè)和其他市場主體,在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到期后,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,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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